| 苏自然资提〔 2025〕128号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 0410号提案的答复 李闽、陈小卉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江苏省地热资源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苏位于沿海高热流地热异常带,浅层地热、水热型地热、干热岩型地热等各类地热资源储量较为丰富,推进地热资源高效可持续开发利用对优化我省能源利用结构、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实现 “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始终坚持矿产资源规划引领。我省 “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对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作出了重点统筹部署,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地热(干热岩)等能源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鼓励开展地热(干热岩)、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引导地热综合开发,实现地热资源梯级利用。规划通过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大力鼓励和引导地热勘查开发,全省246个勘查规划区块中地热152个,占比62%,112个开采规划区块中地热61个,占比54%。规划部署4项重点工程中,有2项与地热资源相关,包括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地热开发利用规模化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204个有效采矿权,其中地热采矿权82个,占比40.2%;共有探矿权33个,其中地热探矿权22个,占比66.7%。南京汤山、汤泉、东海温泉镇、南通小洋口被评为“中国温泉之乡”,扬州市被评为“中国温泉之城”,苏州阳山温泉和溧阳天目湖御水温泉被江苏省矿业协会评为“江苏省AAAA级温泉度假村”。 (二)不断探索地热资源利用路径。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对不同品位地热资源的利用模式和应用范围进行了不断探索,如:全省首个地热能资源供暖示范区建设试点在徐州沛县建设,有效改善了苏北农村住房条件,为实现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样板;丰县大沙河地区以生态旅游与农业结合为基础,综合利用地热资源;南通小洋口打造以地热为核心、多能互辅的 “分布式独立能源系统”,建设集地热发电、地热供暖、地热制冷、地热干燥、康复医疗、种植养殖、生活热水等于一体的地热梯级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高邮市将5口废弃油井改造成地热开采井,为2.6万平米的花卉育苗温室大棚供暖,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949吨,相当于植树造林36公顷。省发改委组织推介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心区江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区域供能系统、常熟新城中心区水源热泵区域供冷供热等5个项目至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综合利用、现代农业、工业减碳方面的应用。 (三)持续落实措施减少企业负担。 2020年我省出台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规定地热实行从量计征,原矿税率为10元/立方米。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的优惠政策,部分缴纳地热资源税的企业税负进一步下降,实际减免金额占总应纳金额4成左右,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支持了企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因地制宜,持续强化地热资源高效开发。省自然资源厅将贯彻矿地融合理念,结合我省各地地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需求,针对性开展全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积极做好地热资源出让登记工作,促进我省地热资源的规模化、产业化利用。省发改委将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发地热资源,推进地热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农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以及地热能开发运营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相结合,及时推广典型案例,发挥地热能在节能降碳中的作用。 (二)加强监管,助力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省发改委将继续组织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单位在国家可再生发电信息管理平台录入项目信息,持续做好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与运行监测。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热等地下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可能发生的地质安全风险及时提出防范要求。特别是在人口、建筑密集区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工作时,督促指导勘查施工单位、矿业权人等应充分辨识可能影响城市安全的各类隐患,强化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向上争取,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税分级分类改革。省税务局将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税收政策基础上,结合江苏地热资源发展实际,进一步会同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调研,并积极向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推进我省地热绿色清洁能源高效综合利用,服务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作出努力。 感谢你们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与支持,恳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9日 |